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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老人包括身后葬事的“生前预嘱”

管理员2020-09-03【丧葬文化】人已围观

人民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生前叮嘱死后将他骨灰撒去,这算得上是一份“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是人们事先,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拥有行为能力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的治疗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及逝后丧事等等的指示文件。生前预嘱可视为遗嘱的一部分。生前预嘱除了有关生病治疗抢救外,还包括身后葬事的安排。

生前预嘱体现了对自然人、对个体生命的尊重,是人生尽头的尊严抉择。执行生前预嘱不仅是医院和病人家属的事,也包括殡仪馆和公墓殡葬服务单位。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很多老年人豁达开明,趁着自已身体还健康、头脑还清醒时,提前交待和安排好病危时的事、身后的事,寻找保持临终尊严和实现生前意愿的办法,生前预嘱帮助人们实现这种愿望。在国内,许多讲求生命质量和生命尊严的人已经开始践行生前预嘱,在北京就有一个“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笔者以为这是件很有意义的事,但仅仅只限于临终前的抢救,若将其延伸到身后葬事这块则更加完美,包括对葬礼、葬地、葬式的选择,骨灰的处置及节俭文明治丧的要求等。

随着现代社会的文明进步,人们对死亡的话题不象以往那么忌讳,越来越多的老人开始倾向在生前就为自已安排好后事。在欧美国家,60多年前,根据生者意愿为其选择墓地,策划告别追思仪式等服务就已经形成产业化,被称之“生前契约”服务,与“生前预嘱”类似。“生前契约”服务宗旨是尊重人的个性化需求,完全按照生者的意愿来为其操办身后事,真正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在日本,“生前契约”服务普及率已超过70%,在美国则高达90%,在我国台湾也有很高的接受度。

针对老人希望生前按排好身后事,笔者在《尊重老人的选择:订购寿墓》一文中阐述了自已的观点,认为应当充分尊重老人的选择,尽可能满足老人的意愿,绐予他们预订预购寿墓的权利。其实这一想法,不是笔者的创新,而是尊重我国传统丧葬习俗,传承“慎终追远”孝道文化,借鉴日本、欧美国家及我国台湾“生前契约”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尊重老人的权利,维护老人的权益,正视老人的意愿,保障老人的选择,满足老人这点“最后的愿望”一种服务模式。目前,在我国多数公墓陵园,尤其是那些知品度高、口碑不错的“人生后花园”,订购寿墓已不再是个案。作为一种较为普遍的文化现象,笔者曾作百多个问卷调查,很多老人认可、接受、满意这种做法,反映这种“以人为本”很人性化的做法,与我国传统观念一脉相承,是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孝爱之举。这些老人认为将身后事提前至在世时来办,趁着健在可以从容考虑和安排自己的身后事,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享受余生中,不再为身后事犯愁。笔者以为,老人们都这般豁达无忌,都这般认识要求,我们还有什么藉由无视和抵制老人这点最后的要求而将老人们推了出去?尤其是那些七、八十岁上的老人。在力推“和谐殡葬”、“人本殡葬”等现代殡葬理念新的发展时期,根据老人“生前预嘱”包括给予老人预订预购寿墓,是对老人的尊重、理解和关爱,是“慎终追远”殡葬文化的传承,是践行“以人为本”孝爱之举,不应当无视、漠视。就当前国家殡葬改革政策而言,也是允许高龄老人提前订墓购墓的。

聚合标签:殡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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