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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的丧葬风俗

管理员2019-07-16【丧葬文化】人已围观

  壮族的丧葬风俗

  一、壮族的丧葬风俗概况

  A. 壮族的丧事殡仪程序:

  ①报丧:壮家有人死后,家人立即燃放大炮竹三响,以示家里有了死人,向村人、

  亲朋们报丧。同时主家派人到外家及至亲者报丧,请道公来做道场,着手办理丧事。

  ②洗礼:死者主家报丧后,族内的男女就自动地到主家里,帮忙各种丧事。孝男孝女

  及族人,披发带孝,戴竹笠,携竹筒或小水桶,到河(塘、泉)边号哭,掷几枚钱

  于水中,汲水回来浴尸。孝男孝女及最亲者给死者擦洗完毕,俗曰洗礼。死者是男

  的给他剃头发,是女的给她梳理头发。男的戴上新帽,女的包好头巾。接着给死者

  穿新衣服、新鞋,还给死者口里放一枚银元,俗曰含金。男性死者给他手中拿一把

  扇子,女性死者给她手里握一块手巾。目的是让死者干净体面地去到另一个世界生

  活。

  ③入殓:道公来后,儿女到齐,由道公择定吉时,便举行入殓仪式。其仪式是:由族

  人在棺材内放一屋草木灰,后铺上一屋白布,将死者尸体抬入棺里,再用一幅白布

  盖上,作为新被,又用白布缝成蚊帐式罩上,使布角露出棺外。诸事齐备,就将棺

  盖盖上,用大铁钉钉牢,此时孝男孝女及族人便放声大哭。边哭边歌,以示与死者

  诀别。死者入殓后,棺材放在厅堂中央,用一幅布遮住祖宗神位,以免冲犯祖宗在

  天之灵,棺材头垂下一张布幔,设一张方桌,桌上设死者灵位,点灯燃香烛,地面

  铺着席子,孝男孝女日夜坐席守灵。

  ④停丧:停丧日期,视其家贫富而定,一般为三五日。孝男穿白衣服,头戴竹纸帽,

  腰束麻带,脚穿草鞋;孝女亦穿白衣服,腰束白带,头扎孝巾,脚亦穿草鞋,日夜

  守候在棺边痛哭,以示忠孝。前来吊丧的亲朋,均戴麻巾。男的束于左臂上,女的

  扎于头上,以示哀悼。道公日夜念经文,给死者超度亡灵。

  ⑤出殡:出殡日子时辰由道公定,多在白天,且定在下午后。出殡时,先由亲属一人

  提着装有鞭炮、纸钱的篮子走在前面,一路燃炮撒纸钱。道公一路敲锣打鼓,持利

  剑在前开路。灵柩紧跟道公之后,披麻带孝的孝男孝女扶着灵柩前面,亲友送葬的

  队伍在后面。行进途中,灵柩绝对不能着地,直至墓地。到达墓地后,下葬前,道

  公将一只带去的公鸡捧在手中,转了几转,放进墓坑里,以卜吉凶。道公还把带去

  的谷粒抛向空中,以表示死者到阴间能丰衣足食。随即将灵柩及陪葬物放下墓坑,

  先由孝男孝女填入一些泥土,之后他们及送葬队伍就转归路,由一些人在那里埋棺

  筑坟。在回来的路上,道公不得再敲锣打鼓,孝男孝女及送葬的人们不得再哭,不

  得回头望。人们在路上还摘路边的桃树枝叶来鞭打自己的衣服,以示驱邪,人们回

  到丧家门口,每人都要在装有桃(柚)叶的水盆里洗手,以为去邪。人们吃了一餐

  饭后分散回家。

  出殡后,丧家在屋的一角安桌设死者灵位,朝夕供奉饭菜,过节点灯烧香。满三年

  孝男孝女才脱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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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壮族曾采用的葬式:

  在死者的葬式上,壮族曾经有过各种葬式。如岩洞葬、悬棺葬、屈肢蹲式葬、水葬、火葬、拾骨葬等。而民间普遍流行的是拾骨葬。

  拾骨葬,又叫迁葬,是将棺尸埋葬,上土筑坟,过三五年后,择吉日良辰,再开棺拾骨迁葬,俗曰“拾金”再葬。

  壮人认为,拾骨葬是帮助先人的灵魂从地下回到地面,以便逢年过节能回家与亲人团聚。如今拾骨葬之俗民间尤存。

  1950年后,壮族民间的丧葬礼仪风俗文化有了不少的改变。丧礼、礼服、脱服以及迁葬等均从简。然报丧、入殓大体仍沿旧俗,一些地方还请道公做道场念经。

  在壮族好些地方,有类似现在治丧委员会的“老人会”。如果这家是“老人会”成员,必须马上去报葬,“老人会”立即出来协助办理丧事。“老人会”现在依然存在,不过已经没有迷信的内容,变成纯粹是互助的团体。参加该会的会员,交十个碗,十个羹匙,并把姓名写在传命牌上,该会积累了一大批餐具,供有丧事的会员借用。平时可以租赁。每年旧历六月初六为改选正副会长的日子,会员各派一名男子到指定地点赴会,各带家酿米酒若干,宰一头猪作宴席。会长主持会,照例要阐述一番宗旨,宣布申请入会名单,用协商办法选下一任正副会长。会务办完,即共饮团结酒。谁家老人去世,会长便召集会员齐心协力处理后事,壮语叫做“含卢过喝”,意思是划船过河滩,同舟共济过难关。会长为死者家属征集钱、米、酒等物。会员各家壮实男子要出来帮助打柴、修桥、铺路、挖坑、扶棺、料理吊唁事宜,事毕,会长设宴酬谢。会长还要出任丧家办理丧事的总指挥。有了“老人会”,即使是贫寒之家,丧事也能隆重举行,使儿女尽到孝道。这是壮家人团结互助的好传统。

  二、壮族的二次丧葬习俗

  据考古发现,我国仰韶文化时期就有二次葬俗。最早的记载见《墨子.节葬》,称“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其动机一说是古人认为人之血肉属于人间,必须待其腐朽之后再作正式埋葬,死者灵魂才能脱离尸身进入阴间;一说是为实行氏族或家族合葬的需要。后代二次葬的原因各异,或子孙发迹,再行“厚葬”;或因朝廷追褒、追贬而“改葬”;或客死他乡,就地葬,过后移归故里“迁葬”;或夫妻一方先亡,待另一方亡故,移骨“合葬”等。

  人死后,第一次葬是将遗体安放在木制的棺材里,“躺”着埋在土里,堆成长形坟,叫“长墓”,也叫“新墓”,表示人还“睡”着,并没有“死”;也表示人的灵魂还没有到“阴府”,还是“新鬼”,没有投胎转世,所以在家堂上另给他设灵位,祭祖时他是没有份的,所以另在他的灵位设祭。

  第二次葬是第一次葬三年之后,也就是腐尸“化净”之后,将“净骨”捡出,安放在陶罐(壮话叫做“金坛”,也叫“金钟”)中,选取“坟山宝地”重葬,堆成圆形坟,叫“圆墓”,也叫“祖墓”。顾名思义,“祖墓”的死者是应该有后代的(含旁系亲属),故年轻人死后一般不作二次葬。解放前,按习俗不满36岁的人(还有带身孕死[壮语叫“湿身死”]的妇女)是不进行二次葬的。但在解放后,人们思想解放了,没那么迷信了,成年人(16岁以上)及“湿身死”妇女也行二次葬了。

  一次葬的墓地,一般比较随便,地头田边、茅山荒坡均可,并不讲究“风水”,不过还是要请“地理师(风水先生)”来定“坟向”,定下葬时辰,除了葬礼十分看重之外,入葬却非常从简。但在旧社会,或追溯到民国以前,有个别“富贵”的人,为显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异常堂皇,仿照帝皇的做法,不再做二次葬,民间称之为“大葬”。不过,在民众观念中,对此种葬式大都嗤之以鼻,并不看重;甚至对一些荒芜的“长墓”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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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为“无主”或“无后”,有时还以此来咒骂自己厌恶的人“以后死了埋长墓”,意为未成年即死(早死)。

  二次葬的墓地则很讲究“风水”,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墓地,宁可把“金坛”(捡骨后安放净骨的陶罐)寄葬在临时选定的地点。一般寻找向阳、干爽的土坡劈崖,挖个可以容得“金坛”的拱门形的洞穴,“金坛”安放好之后,通常敞开着,过路的人可以看到,也有用草皮土块封住的。对这种寄葬,清明扫墓也很简单,砍去杂草,烧几柱香即可。但寄葬时间不能太长,通常是一年,最多三年,当然也有因经济问题或其它原因而长年寄葬的。

  二次葬墓地的“风水”通常由“地理师”来寻找,或自己寻得后由“地理师”来确认。人们普遍认为,墓地的“风水”会给子孙后代带来好运,否则就要倒运。稍懂“地理”的人都知道,墓地应该靠山临水或枕山面水或背靠山峰、面临平原,就像活人所住的村庄一样。上林李姓巨族(据族谱记载,宗传三十余代,现今人口二十余万人)祖传的族谱上有个故事,足以说明人们对墓地风水的看重。

  《千子万孙史略》故事原文是:

  传说五百年前,有个风水先生,寄宿于吾太始祖讳景晟公的家居住,其人之名乃是江西黄胜东也。此人有博通古今之学,尤属风水特长,终日游山玩水,到处命山为名,所谓金鸡展翅,丹凤朝阳,白鹤饮水,九龙戏珠,每一山都因其形而得其名。……景晟公官任凤化(今上林)知县,娶妻黄氏。黄氏为人宽达,四海来客,视同一家。前述黄胜东先生游旅凤化,客居景晟公家,黄氏待之如亲兄弟,黄先生感动得世所罕见,因而有心送一风水宝地与她。送地之前,特再三试黄氏之心:一说,先生每天出游,返家时将带满污泥的双脚浸入水缸涤洗,黄氏不但不恼,反而慰问先生,并毫无怨言地清洗水缸,再充满水,次次如此;二说,先生每逢雨天必出游,并向黄氏取伞,返家时,黄氏总在门口等其归来,在门口,先生就当黄氏之面,故意将雨伞在门框上碰破,黄氏非但不怪,还为先生顶风冒雨而赞赏有嘉,如此不知损坏了几多雨伞;三说,有一次,先生要去邀约故人,因而借景晟公官衣一用,黄氏慷慨与之并多予银两,先生酒宴之后,将所剩猪肉以官衣包回,弄得官衣龌龊不堪,黄氏亦不怪之。……先生既受黄氏之招待,于是送给黄氏一坟地坐落于天堂山之岭西燕云徐村背,并称,所谓天堂山三台落脉,土角流金蚂蚁窝地也,此吉地有三种葬法:一曰九代状元,二曰代代富足,三曰千子万孙。景晟公愿以九代状元而葬,而黄氏则因景晟之前五代、代代独子,因而阻止道:九代状元虽贵但不长而衰,而千子万孙世代绵长,蕃而不绝。先生满口称赞黄氏之见胜于须眉,正是福人葬福地,结果黄氏百年之后而葬之,先生亲自主持葬事,后来应验,于是留下千子万孙《澄江巨族》之传说。

  二次葬,先是捡骨(也叫“捡金”),一般是一次葬三年后。所以定三年,一是等遗体腐化干净,二是按“五服”应“斩哀三年”。捡骨也要选好时辰,“五服”内的直系亲人都到场,先烧香祭拜,然后掘土、开棺,开棺时用蓬布或雨伞遮阳,见骨时亲属痛哭流涕,之后才围成一圈,逐一将遗骨取出,揩净,如果遗骨潮湿,还要用炭火烘干。最后按从脚到头的顺序安放到“金坛”中,取“坐”着的姿势,表示他自然从容地坐着,面对人间和他的子孙,祭拜时就像与后人亲密无间地“见面”一样,盖好罐盖。下葬又另选时辰,在墓地事先挖好一个容得“金坛”的圆筒形井穴,到时辰才将“金坛”放进去,“井穴”上严盖一块圆形石板,再堆土成墓。然后举行隆重的祭拜仪式,二次葬礼仪结束。

  二次葬后,一至三年之间,还要“探金”一至两次。所谓“探金”,就是掘开坟土,打开石板,探看“金坛”里的遗骨好不好:干爽的、金黄色的为好,泡水的、灰黑色的就不好。好的,就放心“定葬”了;不好的,要取出“金坛”寄葬,再找“风水地”重行二次葬;不好不坏的(遗骨虽不泡水但很潮湿、颜色灰白),可暂时复土留坟,第二年再“探金”一次,看看转好或转坏以决定该墓地的取舍。“探金”也由“地理师”定时辰和主持,前后均要祭拜,但仪式都较简单。“定葬”后,此墓就是“祖墓”了,一般不再迁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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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地方的壮族,为了能够找到风水宝地,不辞辛劳,迁葬多达数次。有的地方在重葬时,由逝者在世的后代若干人,用针将手指刺破,把鲜血滴于颅骨上,然后盖上罐盖放入新墓穴中进行安葬,又称“滴血葬”。二次葬要同时筑墓台,立墓碑,有的甚至比首葬更堂皇,葬礼也相当隆重。

  三、壮族的丧葬风俗文化:

  在广西壮民族的眼里,葬礼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礼仪,“事死如事生”。壮民族信仰道(公)教、师(公)教,由道公、师公主持完成的各种人生礼仪,贯穿了壮民族每个人的一生。道公、师公信仰是壮民族最基本的传统的民间的信仰。

  (一)道公的性质、职能、组织形式和教义内容:

  广西壮族的道公不像中原传统的道教徒,在广西壮民族中,从事道公这个行业的多半是半职业性的农民,他们平时下地干活,只有在日常需要超度亡灵、禁压恶鬼和举办丧礼的时候,才作为神职人员出现,举办道场,他们也可以婚娶成家,荤素不忌,只忌狗肉。他们并不是社会宗教的领袖,也没有在意识形态上脱离社会,他们是普通的社会人,区别于其他的人为宗教的教徒,他们是壮族民间宗教的鬼神代言人。壮族人民尊敬道公、师公,并信仰他们通天地晓鬼神的能力,但人民并不是教徒。

  道公没有成型的宗教组织,没有固定的专门的宗教活动场所,但是他们有临时的宗教活动场所,它的神职人员一般都是专门的,相对固定的,除了师父和徒弟,他们没有更多的级别分类。法师是通过严格的学习、仪式和考核才具有资格的,他们都是通过后天学习而成为道公的,没有人天生下来就是道公的。一个人在成为道公前,他们要拜师受戒、背诵经文,并用毛笔抄写所有的经文、随师父练习设道场做法事,只有经过了这些过程,他们才能顺利出师。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并没有年龄限制,有些人是老了之后才开始学,有些人是少年时候开始学,终身以此为生。道公、师公出师后,要在主持过很多场道场、学过很多经文并在地方上有声望之后,才能带徒弟做师父,他的资格取决于他从事本行业的时间长短,而不取决于年龄。道公有大量的成文经书,有统一的教义,那些经书教义中虽然有伦理的成份,却并不是主要用来指导人们自身行为的,它们更重要的是能超度亡灵,安抚死者。

  (二)师公的性质、职能、组织形式和教义内容:

  师公跟道公差不多,其神职人员也是半职业性的农民,也要经过严格的学习和考核,只是师公在出师前还要学会舞蹈、杂技等“师公”的看家本领。相较道公而言,师公经文很少,有的甚至没有(笔者仅就所调查的都安、马山、上林、宾阳师教而言),在做道场时他们唱念的主要是师父口头相授的内容,唱颂内容以古代名将的故事为主,有些地方是以现实故事和生活中的人为主(笔者在都安参加的道场中,师公们唱颂的是姜子牙、雷震子、关云长、张飞、诸葛亮的故事),唱颂时并没有很严格的内容规定,师公们可以按照节拍自行添加有益的内容,如孝顺、善良、忠诚等,以教育人们现实伦理道德。

  在广西的大多数地方,道公、师公各司其职,并行不悖。师公在壮族的丧礼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用壮民族自己话说,道公是文,师公是武。在上林、宾阳、马山一带,丧家都会请师公跟道公一起做丧葬道场,而在都安的绝大部分农村,一般家庭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请师的,一般只有在死者为意外死亡、生前为道公、师公者和做丧品者才会在请道公的同时请师公,当然,有钱人也可以在“平常”丧事时请师公。

  (三)道公、师公信仰和“么教”:

  广西的壮族,尤其是在偏远的山区和小城镇生活的壮族人民中,存在着普遍的道公信仰、师公信仰。道公、师公在壮族的各种有关鬼神的人生礼仪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超度死者亡灵,保佑人们不受鬼魂的侵扰。除了日常的驱鬼逐疫外,在所有的丧葬仪式中,都伴随着道公、师公的唱念做打,壮族人认为只有经过了道公、师公主持的丧葬仪式,人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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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才算圆满结束,死者才能进入另一个世界重新开始生活或者轮回转世,才能保佑其子孙。壮族人民尊敬道公、师公,并信仰他们的通天地晓鬼神的能力,道公、师公是他们日常生活中赖以生存的一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黄桂秋、何正廷等学者认为壮族中流传“么教”,就笔者所生活过的都安、上林以及所考察的马山、宾阳一带而言,没有人听说过“么教”,不过在巴马倒是听说了有“么教”存在,但笔者发现除了称呼不同之外,其性质、职能和组织形式等与道公并无二致。很多地方么、道(或师)不分,笔者认为尽管在总体上壮族的宗教信仰有一致的地方,但所谓“百里不同俗,千里不同风”,在小的地域范围内,必然会因为特定的地域、心理等因素而出现特有的东西。所以就笔者所考察的都安、马山、上林、宾阳一带的风俗来说,在那里活跃着的是道公、师公群体,且其内部还有不同的派别,如果统统以“么教”来概述,并不见得是很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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