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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管理员2019-07-04【殡葬风俗】人已围观

  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扎实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渝民群组发〔2013〕5号)要求,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根据市局督导组反馈的意见、中心领导班子及个人查找出的问题以及征集到的各方面意见,经党支部认真讨论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方案。(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人员政治理论素养。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完整准确的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精神实质,努力提高正确理解和把握理论的能力。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始终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党课学习制度,中心党支部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次数不得少于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自学读书不少于5本。(责任人:杨艳梅)2.加强党性修炼,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要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时刻放在首位,作为我们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深刻剖析产生“四风”的思想根源,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班子成员要带头抓教育、讲党课、作示范,自觉严格遵守党章,自觉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在不断的学习深化和严格的党内生活中锤炼党性修养,筑牢理想信念教育的思想根基。(责任人:谭钦建)3.严明政治纪律,保持政令畅通。班子成员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要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自觉维护中央和市委的权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坚定不移地保证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克服本位主义。自觉带头执行《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做到不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规定,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责任人:谭钦建)4.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建设学习型单位。要把“创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支部”作为重点,积极营造“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专业理论的学习研究,不断拓宽视野,完善知识结构。坚持学以致用,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做到在发展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支部每年至少完成2篇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的研究课题。(责任人:杨艳梅)(二)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5.进一步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带头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做到集体研究,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实现敞开心胸、并肩奋斗的真正团结,(责任人:谭钦建)6.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党员制度。要把党管干部六项制度落实到实处,真正把党员、干部教育好,管理好,坚决克服好人思想,对干部平时学习、生活作风采取支部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发现党员、干部管理有不按条例规定的,立即指出,及时改正,限期改正。(责任人:谭钦建)7.要加强党支部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做到思想引领力强,安全保障力强,工作落实力强,组织凝聚力强。要开展健康的思想斗争,支部成员要增强党性观念和原则意识,讲真理不讲面子,广泛有效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创造良好的民主氛围。(责任人:谭钦建)(三)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8.加强内部管理。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改完善《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正规办公秩序。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督促每个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干好本职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办文办事程序,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要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工作,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责任人:谭钦建)9.抓好“五个专项行动”。按照市民政局“五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纪律和作风方面的遵循,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树立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开展“提升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行动”,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各种形式的“中梗阻”,提升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开展“优化考核评估推动区县民政科学发展行动”,制定导向正确、措施科学、考准考实、简便管用的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干部化积案解难题办实事行动”,在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利益;开展“固本强基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行动”,确保基层党组织集中精力服务群众,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排民忧解民难。(责任人:杨艳梅)(四)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建立殡葬惠民制度10.要发扬“沉”下去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公墓市场秩序混乱、建设规划不合理的现象,拟定《重庆市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经营性公墓建设标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两项标准在年底前通过专家评审。(责任人:杨艳梅)11.解决群众反映的“死不起”、“葬不起”等社会问题。与物价部门联合下文规范殡葬服务价格,指导区县制订当地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倡导殡葬服务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开辟公益园区,免费安葬困难群众骨灰。积极推进主城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办,年底完成选址、规划等筹备工作。(责任人:杨艳梅)(五)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12.坚决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推进节约型单位建设,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行“三公”经费零增长。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规定,不参加各类企业、社团组织的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严格执行《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做到不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不参与赌博、不用公款相互吃请、不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要求,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到勤俭朴实、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充分体现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良好作风。要通过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勤俭办事的观念,把有限的资源更多地用于改善民生。(责任人:杨艳梅)(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做到廉洁从政13.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时时刻刻保持清醒,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人。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坚决杜绝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到基层检查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接受红包、纪念品或土特产,不接受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到豪华宾馆和旅游景区公款消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安排基层接待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不超标准配备公车及私用私驾公车,不违规占用公房和办公用房。(责任人:谭钦建)(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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