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殡葬资讯 > 殡葬风俗殡葬风俗

綦江区民政局专题培训部署殡葬管理工作

管理员2019-07-04【殡葬风俗】人已围观

  为深入学习贯彻区委二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摒弃丧葬陋习,强化依法治丧,提升文明素质,2018年5月14日下午,区民政局采取以会代训方式,专题培训和安排部署我区殡葬管理工作。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奇同志作讲话;区民政局副局长李国强主持会议并作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培训讲解。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等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李光奇同志在讲话中简要回顾总结了2017年以来我区殡葬管理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目前全区殡葬管理工作存在思想认识不尽到位,农村乱建坟墓现实较为突出,全区殡葬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殡葬管理宣传引导、执法检查等基础工作还较为薄弱等问题。就2018年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全区如何推进和强化殡葬管理工作,李光奇同志作了明确安排部署。

  一是严格火化管理。严格按照现行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调整火葬区规划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行火葬,力争做到应火化尽火化,不断提高火化率。二是落实部门街镇职责。对照国家民政部等16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区发改、公安、财政、人力社保、国土房管、环保、城管、文化、卫计、林业、工商等部门职能职责,形成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街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同时,从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殡葬日常监管和执法,及时查处各种殡葬违法违规行为,避免殡葬管理工作时紧时松、时起时落的问题。三是整治违规建墓。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占用耕地、林地乱埋乱葬遗体等各种殡葬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坚决防止殡葬改革工作无人抓、无人管,放任自流的现象。对在农村占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特别是在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公路干线两侧、水库、河流堤坝、水资源以内,修建活人墓、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及《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明令禁止的区域内埋葬遗体的,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拒不改正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源头上治理修建大墓、豪华墓的行为,请有关街镇、相关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能职责,对制造出售大墓石材,制造大墓豪华墓碑的企业、经营业主进行清理整顿。查是否有经营营业执照,是否有非煤矿山开采许可证,安全管理环保设施是否达标。违规者责令停止加工销售,并依法给予处置。四是强化城区文明治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文明治丧管理的通告》(綦江府发〔2012〕99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城区文明治丧工作,要注重强化宣传教育、联合执法和属地责任,防止城区文明治丧出现大的反弹。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今天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培训的基础上,要采取签定责任书、发出倡议书、召开村居民院坝会、红白理事会宣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治丧、文明治丧良好氛围。六是优化殡葬服务。要进一步细化服务措施,建立健全优质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规范,严格执行物价管理规定,对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实行“三公开”,真正让群众明白消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七是强化工作督察。各街镇、区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殡葬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和常态检查,确保工作正常推进。区民政局将会同区督察室等相关部门对全区特别是各街镇殡葬管理工作特别是违规修坟建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副局长李国强同志就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重庆市綦江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殡葬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作了培训讲解。

  (责任编辑: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

聚合标签:

有用+1! ()

文章评论

    共有条评论来说两句吧...

点击排行

本站推荐

[!--temp.k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