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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清明文明祭祀扫墓方案

管理员2022-04-03【殡葬政策】人已围观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2清明文明祭扫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清明文明祭扫方案 篇1

  一、活动主题:

  “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争做高素质的当代中学生”

  二、活动目的:

  1、告诫新时代的学生勿忘国耻,在和平时期仍应弘扬和继承老一辈革命家和先烈们舍己为国的精神。

  2、增强同学们爱祖国,爱人民,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信念与决心,同时使同学们融入到集体中,培养互相协作的能力,共同进步。

  3、通过此次活动使其更加了解我党团的历史,指导思想和宗旨,激发同学们的入团、入党积极性,进一步端正入团、入党动机,争取更 多的优秀学生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组织。

  三、活动地点:

  新沂市马陵山风景区

  四、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上午

  五、参加人员:

  新沂市高级中学部分师生

  新沂市高级中学学生会成员

  六、活动准备:

  红旗、鲜花、喇叭

  七、活动程序:

  1、苏北大战纪念碑前活动安排:

  主持人宣布:

  (一)新沂市高级中学清明祭扫活动现在开始

  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全体肃立,默哀一分钟,同时向烈士碑敬献鲜花。 (主持人解说)

  第三项:学生代表献词。

  第四项:学生宣誓(主持人领誓)。

  第五项:团委书记刘书记讲话。

  第六项:学校领导赵校长讲话。

  第七项:瞻仰烈士墓,然后自由活动。

  第八项:集合归队回校。

  八、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1、按时集合(上午8:45于学生会门前集合,9:00准时出发; 9:30打扫烈士墓卫生;10:20祭扫烈士墓);

  2、集体活动,安全第一;

  3、遵守队伍纪律,不得擅自离开队伍;服从学生会的管理。

  4、不准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嬉戏打闹;要以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了解烈士事迹;

  5、讲卫生,不准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吃零食,乱丢垃圾;不要乱跑,不破坏绿荫草地;。

  清明文明祭扫方案 篇2

  为了缅怀革命先烈、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革命传统教育,在实践活动中增强广大学生的爱国精神和进取精神,进一步培养争做高素质的当代中学生的意识,特组织学生开展2015年xx实验中学清明节祭扫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30日下午12:30-17:00。

  二、活动地点:

  xx市革命烈士陵园、xx诞生地纪念馆、xx园博园

  三、参加对象:

  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每班三名学生代表。

  四、活动安排:

  1、12:30学校报告厅前集中出发,12:50到达xx市革命烈士陵园

  2、13:00―14:00祭扫烈士墓(向革命先烈祭拜、敬献花篮、参观)

  3、14:00烈士陵园出发,14:30到达xx诞生地纪念馆

  4、14:30―15:30参观xx诞生地纪念馆

  5、15:30从xx诞生地纪念馆出发,15:50到达xx园博园

  6、15:50―16:50参观xx园博园

  7、16:50从xx园博园出发,17:00到达学校

  五、组织安排:

  总负责:xxx

  组 织 者:xxx

  带队教师:xx

  六、筹备工作:

  1、制定方案:xx

  2、车辆联系:xxx

  3、学生编队:xxx

  6、老师代表发言:xxx

  七、活动要求:

  1、参加活动的学生统一穿校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参加外出活动要注意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并加强纪律性。一起出去,一起返回,要发扬团队精神,未经同意禁止离队私自行动。

  3、注意环保,不可乱扔垃圾。

  4、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如有不适的成员要及时向老师汇报。

  5、带队教师要至始至终随队,指导学生活动,处理偶发事件,清点人数等。

  清明文明祭扫方案 篇3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杜牧的诗犹在耳边,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又要到来了。许多人又该踏上清明祭扫的征途,去祭奠失去的亲人。在祭扫时,给坟墓铲除杂草,添加新土,供上祭品,燃香奠酒,烧些纸钱,或在树枝上挂些纸条,举行简单的祭祀仪式,以表示对死者的怀念。传统的祭扫为烧烧纸钱,放放鞭炮,但其中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喧闹与隐患。因此,我们倡导:采用“简祭”、“薄祭”和“居家祭奠”、“网上祭奠”等新的祭奠形式,来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同时,为能让更多人进行文明祭扫,常山县阳光义工队将配合县殡仪馆开展清明节文明祭扫劝导活动。

  一、活动目的:

  在活动中,通过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维持公墓秩序、帮助老年人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文明祭扫的重要意义,使市民传统的祭扫理念得到改变,逐步形成安全环保的文明祭扫观。

  二、活动参加人员:

  常山县阳光义工队队员。

  三、活动相关事宜:

  1、活动地点:南山公墓出入口

  2、活动内容:

  (1)劝阻市民在墓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2)帮扶去祭祖的老年朋友;

  (3)协助交通疏导;

  3、活动时间:

  4月4日-6日为期3天。

  4、流程安排:

  活动期间,中午11点在华府大酒店集合,由殡仪馆统一安排就餐,午餐后统一乘坐车辆前往南山公墓。下午12:00左右活动开始,至下午3:30左右当天活动结束。

  四、活动物品安排:

  鲜花,矿泉水:由殡仪馆负责提供。

  五、参与队员分组:

  参与活动的队员经报名后,视情况分批参加活动,每批8至10人左右。

  此次活动由队委会全面负责,活动分两组,组长由队委会现场指定。

  六、活动安全及注意事项:

  1、活动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要求队员加强责任感,在向市民进行宣传的同时,协助殡仪馆工作人员维护秩序,以防发生意外。

  (2)文明祭扫、文明劝阻。活动中注意个人形象,礼貌用语,时刻保持义工队良好的形象。

  (3)遇到问题及时向现场管理者反映。

  2、工作人员自身安全:

  活动中请参与队员注意自身安全,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清明文明祭扫方案 篇4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我市开展20XX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为目的,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我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在清明节前后的群众祭扫高峰期,加强福州市殡仪馆、文林山革命烈士陵园、三山陵园、妙峰山陵园、莲花峰陵园、圣泉陵园、安福陵园和西禅寺等公共祭扫场所及其周边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应急处置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成员分别由宣传、文明、城管、卫计、交通、公安、民政、安监、财政、市场监管、林业、民宗、消防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收集、编辑、分析、通报有关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的节日安全保障工作。

  1.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2.市委文明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3.市交通委: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部分站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4.市城管委:清理违法占道摊位,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5.市卫计委:协调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6.市民政局: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和监督,提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加强对参战老兵群体相关祭扫活动的关注指导,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7.市财政局:落实清明节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经费。

  8.市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祭扫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案件。

  9.市民宗局:加强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0.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11.市林业局: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12.市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市消防支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各项执勤备战制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14.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辖区内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制定各项保障措施。

  2.由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适时组织市公安、城管、卫计、交通等部门,到部分殡葬服务场所实地查看,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清明文明祭扫方案 篇5

  为认真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局《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确保我区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充分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开展文明殡葬祭祀新风,根据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主题,开展好清明节祭祀和殡葬改革系列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推动全区殡改工作,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新风;确保清明节期间人民群众祭祀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时间安排

  3月15日至4月15日。

  三、具体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

  (一)网络、媒体宣传。在《珠晖新闻网》、《党政门户网》,在《珠晖手机报》、设立清明节文明祭祀主题宣传。采访报道清明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市民文明祭扫和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正面典型。

  (二)设点宣传。清明节前,和市殡改办在以下五个人口密集的街道设点宣传:苗圃的大华社区、建湘机械厂家属区、冶金街道友爱里社区、二七二厂家属区、武广车站广场。主要宣传内容为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殡改纪录片、摆放展版、悬挂横幅等联动开展宣传(相关资料由市殡改办提供);依托宣传点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市民对殡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以"文明殡葬,从我做起"为主题,组织市民开展签名活动;在社区张贴《通告》、《告示》和《倡议书》。集中宣传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日(4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殡葬改革系列宣传活动、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及早部署,认真落实。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方案》要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确保殡改工作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安全、文明。

  (三)做好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防范拥堵和火灾事故。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在祭祀公交沿途相应停靠点值班,配合交通部门维护安全秩序,确保祭扫通道畅通和祭祀区域安全。各乡、镇、街道制定清明祭祀应急保障预案。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对自带纸钱、鞭炮上山的祭祀人员的劝导工作,引导市民文明祭祀。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综合汇总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清明文明祭扫方案 篇6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祖、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是弘扬中华民族光荣传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利时机,为了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引导人们不断增强爱国、爱家、爱节日情感,营造一个“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良好氛围,确保市民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进行,结合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

  清明节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以展示改革成果、宣传法规政策、倡导祭祀新风、传播殡葬文化、引导文明祭扫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要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介为载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制作展板、印发宣传册、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搞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以及规范城区治丧对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和作用,积极推广家庭追思会、鲜花祭祀、网上祭祀、代理祭祀等文明、节俭、便捷的祭祀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公共秩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

  二、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着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三区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移风易俗,文明祭奠,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陈规陋习,坚决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大力提倡用文明低碳健康安全的现代方式,寄托对先祖的哀思。市民政局要切实加强对清明祭祀活动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合理调配人员,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清明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加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安全检查,完善安全保障设施,合理疏导人流、车流,及时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引导群众有序开展祭祀活动。市公安局要对祭祀活动中组织、教唆、胁迫、诱骗他人从事迷信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市交警支队要积极做好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交通畅通。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加强客运车辆调度,合理调整通往重点祭祀地点的车辆班次密度,以满足祭祀群众出行需要。市林业局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林区火源管理,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化烛、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市消防支队要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防火安全巡查、检查,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工商局要加大对违规经营丧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市综合执法局要规范祭祀活动管理,并加强对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等行为的整治。市环保局要依法做好因祭扫活动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和协调工作。市安监局要做好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市教育局、团市委要发挥学生的联络员作用,向学生家长发倡议书,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宣传文明祭祀的有关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家长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市级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集中报道清明由来、节日文化以及文明祭祀的意义,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深入人心。其他部门要主动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文明祭祀有序进行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时间短、空间小、密度大的特点,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清明文明祭扫方案 篇7

  清明节将至,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我县《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乾办字[2017]121号)精神,突出“文明低碳祭扫”主题,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

  要深刻认识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清明节的全新内涵和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教育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引导群众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新风。要加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继续开展鲜花换烧纸和志愿者宣传服务活动,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全力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保障安全压力大的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张录寿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杨建团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各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工商、城建、综合执法、物价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安排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明确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严防意外安全事件发生。殡仪馆要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在祭扫高峰日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全员上岗和24小时值班,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各镇、社区民政工作站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并与村签定清明节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向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使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深入人心。要结合我县重点区域坟墓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殡葬救助制度在资金筹措、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凡农民自愿火化、平坟、迁坟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各镇、社区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专题宣传、发放《倡议书》、印发殡葬改革宣传册、组装宣传车、重要场所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重点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7]1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要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情况属实的要限期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五、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切实提高殡葬服务水平。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认真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提高,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祭扫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祭扫突发问题。

  清明文明祭扫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17〕x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早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届大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提前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三、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积极推行文明生态殡葬

  要把握清明节祭扫和安葬契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4〕x号)和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x民发〔2016〕x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要在清明前后,对公路田头尤其是国道、省道沿线明坟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平坟还田、迁坟入园。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推广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江)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俗,自觉接受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理念。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通过发放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思念墙”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便利,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回应群众关切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把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为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氛围;把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到位,凝聚共识、提升民政形象;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处理的基础上要及时反馈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市局确定兴化墓园为全省清明节观察点。各市(区)要确定1个公墓为全市清明节观察点,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4:30前上报《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请各市(区)于3月17日前上报清明节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观察点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6日前上报2017年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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