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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殡葬改革 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

管理员2020-08-09【殡葬政策】人已围观

  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展开,四川省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葬,限制土葬,以实现火葬完全代替土葬为目标,不断破除丧葬旧俗和封建迷信,加强思想工作,移风易俗,引导殡葬事业生态文明建设。为此,四川省根据本省实际,精准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实施不同的殡葬改革方案。

  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

  要精准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必须科学地研判当地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城镇化水平、人口土地资源状况和社情民意,按照这些地区的实际情况,将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群众实行火葬意愿强烈的地区划定为火葬区,依法实行火葬;而其他地区则划分为土葬改革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实行火葬,逐步进行土葬改革。

  根据以上的划分标准,四川省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范围精确到街道、乡、镇、村这一基层行政级别,将成都、重庆、自贡、泸州、德阳、内江等市及其所辖县、区,除少数交通不便、距离火葬场较远的乡、镇、村外,均划为火葬区;而渡口、绵阳、乐山、广元、遂宁等市和宜宾、雅安、涪陵、南充、达县、万县等地区,除了交通不便、距离火葬场较远的县(区)或部分乡、镇、村外,也均划分为火葬区;此外,在凉山、甘孜、阿坝州等少数民族自治州,则按照尊重少数民族习俗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适宜推行火葬的地区。

  随着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四川省将在火葬区按照依法实行火葬的原则,建设配套的基础设施,包括带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和适合骨灰安放的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并且鼓励实行火葬的人民群众选择骨灰楼立体安放骨灰和树葬、花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而在土葬改革区,则按照自愿的原则,对实行火葬的群众给予一定鼓励和支持,并严格规范当地的公墓建设和管理,鼓励实行土葬的人民群众采用单具遗体安葬和双人合葬占地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减少地面硬化面积。

  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墓碑定制

  在火葬区和图在土葬改革区,由于骨灰遗体的安葬方式不一样,所流行的公墓墓碑也会有所区别。根据《四川省公墓管理实施条例》规定,采用火葬安葬方式的单人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夫妻合葬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05平方米;而在土葬改革区,安葬遗体的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墓堆不得高于地面50厘米,墓碑不得高于地面100厘米。这意味着火葬区的墓碑将比土葬改革区的墓碑更加小型。

  随着公墓建设的发展,墓碑的定制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合适的选择。火葬区将会流行适用于火葬安葬形式的火葬墓碑;而土葬改革区将会主要流行适用于土葬安葬方式的土葬墓碑,并随着鼓励火葬和改革土葬的不断进行,开始出现火葬墓碑与土葬墓碑并行的局面。

  总而言之,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有利于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实行科学合理的殡葬改革发展政策,促进殡葬改革的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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